各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有关单位:
《汕头市濠江区依法行政考评方案(2015年度)》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3日
汕头市濠江区依法行政考评方案(2015年度)
根据《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省政府令第184号)、《广东省依法行政考评办法》(省政府令第185号)的规定和《关于印发〈汕头市依法行政考评方案(2015年度)〉的通知》(汕府办函〔2016〕1号)要求,区政府决定开展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评工作。考评方案如下:
一、考评主体和考评组的组成
(一)考评主体
全区依法行政考评工作的考评主体是区政府。区政府委托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评工作。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法制局)负责承办依法行政考评工作日常事务。
(二)考评组的组成
1.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从各成员单位临时抽调人员并邀请有关单位派员组成3个考评组,具体承担实地考评等考评工作。区监察局、法制局各安排1名领导,邀请区委组织部安排1名领导担任组长各带领l个考评组;从区依法治区办、司法局、法制局各安排1名领导分别担任副组长;从区监察局、司法局、依法治区办分别抽调1名干部参加考评工作;从区法制局、信息中心、党政办综合股抽调若干名干部作为考评组成员参加考评工作。
2.邀请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作为考评组成员参加考评工作。
3.各考评组具体人员组成及其所承担的具体考评任务另行通知。
二、考评对象及其适用的考评方式
考评对象包括各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有关单位, 共36个单位,分三类进行考评。具体如下:
1.第一类:街道办事处(共7个)。分别是:达濠、礐石、广澳、马滘、河浦、玉新、滨海街道办事处。这7个考评对象适用《汕头市濠江区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评行政系统内部考核评分表一》(见附件1)进行考核评分。
2.第二类:行政执法任务较重的区府直属有关单位(共8个)。分别是:区执法安监局、国土资源局、城建环保局、农林水务局、海洋渔业局、人社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计局。这8个考评对象适用《汕头市濠江区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评行政系统内部考核评分表二》(见附件2)进行考核评分。
3.第三类:行政执法任务较轻以及以行政协调和内部监管为主要职责的区府直属有关单位(共15个)。分别是:区监察局、审计局、发展规划局、经信局、教育局、司法局、财政局、民政局、文广新局、统计局、外事侨务局、粮食局、旅游局、民宗局、残联。这15个考评对象参照适用《汕头市濠江区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评行政系统内部考核评分表二》(见附件2)进行自查自评。
4.第四类:其他单位(共6个)。分别是:区环卫局、南山湾办、企投中心、红十字会、供销社、新(旧)城办。这6个考评对象参照适用《汕头市濠江区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评行政系统内部考核评分表二》(见附件2)进行自查自评。
对第一类和第二类考评对象(共15个)实施全面考评,首先由考评对象进行自查自评,然后由区政府派出的考评组进行书面审查和实地考评,同时进行社会评议。对第三类考评对象(共15个),以自查自评、考评组抽查为主,纳入社会评议范围,但不统一安排考评组进行实地考评。对第四类考评对象(共6个),以自查自评、考评组抽查为主,不纳入社会评议范围,也不统一安排考评组进行实地考评。
社会评议工作由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区统计局另行组织实施。
三、考评内容及分值
(一)考评内容
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评以2014年度考评结果情况为基础,继续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重点针对我区依法行政工作薄弱环节。行政系统内部考核具体内容及项目分值详见《汕头市濠江区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评行政系统内部考核评分表一》(见附件1)、《汕头市濠江区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评行政系统内部考核评分表二》(见附件2)。请各考评对象实事求是地检查本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客观如实地进行自查自评。实地考评时,考评组将对照《汕头市濠江区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评行政系统内部考核评分表一》或《汕头市濠江区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评行政系统内部考核评分表二》,结合考评对象自查自评的情况和抽查情况进行评分。
2015年度考评针对的时间段为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其中涉及的案件数量统计等的时间段有专门规定的,按其规定起止时间计算。例如,按照行政复议案件统计规定,对行政复议案件情况的考评时间段为2014年12月11日至2015年12月10日。
(二)考评分值
根据《广东省依法行政考评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2015年度区依法行政考评按百分制计分。其中,15个实施全面考评的考评对象,由行政系统内部考核和社会评议分别按百分制计分后,按行政系统内部考核得分占70%、社会评议得分占30%的比例相加,然后加上加分扣分计算最终得分,即:行政系统内部考核得分×70%+社会评议得分×30%+加分扣分=最终得分。行政系统内部考核得分以考评组评分为准。
四、考评方法
根据《广东省依法行政考评办法》第二十条规定, 2015年度我区依法行政考评采取行政系统内部考核与社会评议相结合、上级考核与考评对象自查相结合、书面审查与实地考查相结合进行。
(一)实施全面考评的考评方法
1.实施全面考评的各考评对象应当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对其依法行政状况进行自查自评,并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具体内容应包括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对照评分表中“问题清单”检查情况、自评得分情况及理由、加分扣分情况等内容,并附相应的评分表评分情况。有加分或者扣分情形的,应列出加分扣分情形并填报《汕头市濠江区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评加分扣分项目评分表》(见附件3)。自查自评报告应在2016年2月19日前报送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自查自评报告后,将自查自评报告送相应的考评组。由考评组对考评对象的依法行政状况进行书面审查,然后进行实地检查和考评;考评组实地检查和考评时,可以先听取考评对象的自查自评情况汇报、核查自查报告内容涉及的有关书面材料,重点对照评分表所列“问题清单”进行考核,凡是存在清单所列问题的,扣除相应的分值。“问题清单”总分100分,扣除未得分分值后的得分为各单位内部考核得分。行政系统内部考核得分以考评组考评得分为准。考评对象自查自评的得分,不作为内部考核得分的依据。
3.除此之外,对街道办事处进行实地考评时,应当检查该街道办事处办公室的规范性文件发文目录,考核街道办事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报备等情况;抽查该街道办事处的依法行政工作状况。考评组对区府直属单位的依法行政状况进行实地考评时,应当抽查该单位的行政执法队伍(或机构)的行政执法卷宗。
(二)以自查自评为主的考评方法
21个以自查自评、考评组抽查为主的考评对象,参照《汕头市濠江区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评行政系统内部考核评分表二》进行考评,并在2016年2月19日前将有关自查自评报告、评分表评分情况、加分扣分项目情况等材料报送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书面审查,并视情况决定是否由考评组进行实地抽查。
实施全面考评的15个考评对象的考评得分,区别于以自查自评为主的21个考评对象的考评得分,不作简单的对比,分别确定考评等次。
(三)考核评分有关事项处理办法
1.关于指标没有对应工作内容的处理问题。考评对象通过自查自评,认定某项指标没有对应工作内容的,不予扣分,但应当在自查报告和评分表中予以说明。考评组实地考核时,将对考评对象所述情况进行核实。除第二部分“重大行政决策”未能提供决策档案证明已开展相关工作一律不得分外,其他部分的指标经核实确无相应工作内容的,视为不存在问题,不作为未得分事由。若考评组核实发现存在相关工作内容,以考评组认定结论为准。
2.考评组评分表的填写。考评组对考评对象进行评分时,由考评组全体成员各填写一份评分表,然后由考评组综合研究确定考评对象行政系统内部考核的得分、填写考评组综合评分表并由组长签名,交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五、考评步骤和考评时间安排
1.自查自评(2016年2月19日前完成)
各考评对象根据本《方案》进行自查、自评,并形成书面报告,于 2016年2月12日前以正式的书面文件,将自查报告连同评分表评分情况、加分扣分评分表项目评分情况一式六份报送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将有关报告的电子文档发送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hjqfzj@126.com,涉密以及其他不应通过网络传送的内容除外)。
2.社会评议(2016年3月上旬完成)
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区统计局实施社会评议。社会评议采取社会满意度调查、网络调查等方式进行。
3.书面审查以及实地检查考评(2016年3月中旬完成)
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考评对象报送的自查报告进行书面审查,并由考评组对全面考评的对象进行实地检查和考评。各考评组负责考评的对象以及进行实地检查和考评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综合评审(2016年3月下旬完成)
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行政系统内部考核得分、社会评议得分以及加分扣分情况计算考评对象的最终得分,按照《广东省依法行政考评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确定考评对象的考评结果等次并书面通知考评对象。
5.考评结果复核(2016年4月上旬完成)
考评对象对考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考评结果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提出复核申请;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考评对象。
6.考评结果通报(2016年4月中旬)
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考评结果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在行政系统内部通报考评结果,对评定为优秀等次的考评对象予以表扬,对评定为一般等次并且考评综合得分未达60分的考评对象予以批评,并将考评结果上报区委、区人大常委会,抄告区纪委和区委组织部,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7.迎接市政府对我区的检查(以市正式通知为准)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考评对象要充分认识开展依法行政考评对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我区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意义。各考评对象的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确保考评工作顺利进行。
(二)实事求是,客观评价。各考评对象自查自评必须实事求是。并严格对照评分表中的“问题清单”开展自查自评,客观如实地进行自我检查和评分。对自查自评不实事求是,自查自评得分与考评组考评得分以及社会评议得分差距过大的,视为未认真配合开展考评工作,在扣分项目中扣分并予以通报;对提供不实材料、虚假材料的,相关考评内容得分按零分处理,通报有关弄虚作假情况,并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三)狠抓落实,积极迎考。各考评对象要按照本《方案》规定的考评内容和方法步骤,认真准备、精心组织、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按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相应工作,除配合区自身的考评之外,认真做好迎接即将到来的市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评准备工作。
(四)严明纪律,认真考核。考评工作人员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本《方案》规定的考评内容和方法步骤,逐项检查,务求全面、真实、准确。要严格遵守廉政建设和厉行节约等相关纪律规定,轻车简从、务实节俭。
各考评对象在开展依法行政考评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法制局)联系。
联系人:蔡光平,联系电话:87399123、13902729538;
卢琼儿,联系电话:87399123、13428339303;
章哲环,联系电话:87399123、13790808184。
附件:1.汕头市濠江区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评行政系统内部考核评分表一
2.汕头市濠江区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评行政系统内部考核评分表二
3.汕头市濠江区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评加分扣分项目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