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机关是国家法定的司法证明机关,公证人员依法行使国家法律证明权,公证文书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保护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我区公证处于一九八四年随着建区成立,现有资深的公证员以及工作人员多名,其中中级职称公证员两名,已开办全部国内公证业务,业务范围主要有:
一、经济类:招标投标、拍卖、抽奖、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董事会决议、土地使用权转让、农林渔、电承包合同、不动产和动产抵押合同、抵押贷款合同或声明书、企业经营中发生的产、供、销各类经济合同。
二、民事类:出生、死亡、姓名、亲属关系、声明书、委托书、赠与书、赠与合同、继承、遗嘱、遗赠、遗赠扶养协议。
三、房地产类:房屋买卖、转让、租赁、拆迁补偿、按揭。
四、非诉讼法律类:代书、法律顾问、法律意见书、参与洽谈合同、代理其他非诉讼事务。
公民、法人申办公证、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亲自到公证处申请,本处本着"便民、利民、为民"的宗旨,热情为当事人提供各种法律服务,进一步简化公证办证程序,提高服务效率,使当事人办理公证更加便捷、高效,并向当事人作出以下承诺:
一、当事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申办公证的,经申请本处可以上门办理公证。
二、公证事项经审查,相关证明材料齐全、符合出证条件的,本处在五个工作日内出具公证书(按规定是一个月)。
三、本处按正常工作日工作,具特殊情况的,经申请本处可以在节假日为当事人办理公证。
四、七十岁以上老人或病、残不方便行走的当事人,本处上门为其服务。
五、当事人经济确实困难的、按照法律援助途径,本处给予减免公证费。
本处电话:0754-7383141 0754-7380244
地址:汕头市濠江区府前路区司法局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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